宁夏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及职责
一、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何力军
副组长:李海波
成员:刘宽冠,梁森,谭永涛,杨珮珮,李国龙
二、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
(一)组长职责
1. 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;
2. 定期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例会,研究部署具体工作;
3. 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,指导、监督和落实各分实验室安全制度及日常安全管理等相关事宜。
(二)副组长职责
1. 督促实验室成员自觉遵守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;
2. 组织各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,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;
3. 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、易爆、危险化学品和贵重仪器、材料的分类储
存;
4. 按照相关规定,严格危险品审批制度,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处理并厘清
责任。
(三)成员职责
1. 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,主动配合学校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;
2. 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仪器设备的性能,对进入所管辖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范指导和教育;
3. 严格执行各类化学品和危险实验材料的领用和保管制度;
4.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性能并掌握使用方法;
5. 落实每日巡查制度,确保实验室水、电和气的安全运行。